当前位置:知更鸟 > 同居纠纷

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

  • 同居纠纷
  • 2021-12-01 10:30:01
  • 三河律师

本文由三河律师,具有10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日益开放,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男女朋友住在一起的现象,那也称之为同居那么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非法同居罪如何量刑是怎样规定的?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

  我国法律没有非法同居罪。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非法同居罪如何量刑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范畴的: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三、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我国法律是没有非法同居罪的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核心内容: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具体有哪些?离婚房产分割说白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房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以下由知更鸟小编为您介绍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内容。

  一、离婚纠纷房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

  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

  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此时对于房贷,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的款项及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离婚纠纷中房产归属、分割问题及处理方式

  1、婚前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诉讼时还未取得房产证,此种情况因房屋产权尚未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法院将拒绝对房屋的产权归属做出裁判。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除非有特别说明赠予子女夫妻双方,否则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之前的相关规定,除非特别说明是赠予自己子女的,否则视为是赠予子女夫妻双方的,婚姻法解释(三)完全颠覆了这种理念,规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4、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补偿原则。

  5、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此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实践中各地法院有的认定为个人财产,有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page]

  第一、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认为房屋买卖牵涉到物权和债权两个权利,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所有权即发生了转移,买卖合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买卖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因取得房产在婚后,而改变按揭房屋属个人财产的性质,此时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应返还一半给另一方。

  第二、主张认为室共同财产的依据是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两种做法无疑都偏袒了一方。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对这种情形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它既没有认定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解释(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条仅仅规定了补偿坚持的原则标准: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没有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6、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我们认为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7、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推荐阅读:

  婚姻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法律咨询:

  小张与小李去年结了婚,婚前,双方的父母各出资2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小两口结婚的住房,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小张。结婚后,小张和小李经常为琐事争吵,婚姻感情破裂,小张决定起诉离婚。一旦女婿起诉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其资助购买的房屋怎么办,如何分配?现房产所有人登记为小张,小李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屋是小张和小李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又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可认为是双方父母对小张和小李的单方赠与,小张和小李可根据其各自出资的份额享有权利,离婚时按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本案中,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小张的名下,如无相反证明应当认为该房产属小张所有,小李在离婚时可凭其父母的出资凭据要求分割其所有的份额。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合同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收养协议书范本(双方自愿抱养协议书)

二手房代办过户多少钱(代办二手房过户收费标准)

合伙企业法全文(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房屋租赁协议书怎么写(最简单的租房合同范本)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非法同居罪是否取消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63780.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