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同居纠纷

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

  • 同居纠纷
  • 2021-12-05 12:05:01
  • 偃师律师

本文由偃师律师,具有7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

  同居是现在很多恋爱中的男女比较流行的一种生活,因此也导致了很多的纠纷发生。那么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呢?知更鸟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整理的有关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的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按什么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夫妻有房的占大多数。有的是结婚前女方要求购买的,也有的是夫妻婚后通过共同努力赚钱买的。如果婚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时,房子又该怎么办呢??下面由知更鸟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笔者建议各位网友,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以上是知更鸟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陆浑房产分割原则的相关内容。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知更鸟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

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飞速,以家庭这一基本社会单位,产生的财产数额、种类等相关的问题,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纠纷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纠纷如何解决,如何权衡双方的利益关系,也就成了我们非常关注和关心的一个问题。在现实当中特别是因房屋买卖而引发的争议更加引人关注,下面,知更鸟小编就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的问题进行介绍。

  一、确定房屋的所有权状态

  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状态,即审查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另有如下规定: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财产过户的两种情况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二是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三、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

  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甲方和乙方。一是房产概况:位置、结构、户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件载明面积为准);价款及付款方式:房产价款及购置该房产所需的其他各项税费之和以下称为该房产的总价。二是合同文本复印附后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三是甲乙双方就房产总价的分担。四是该房产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房产所有权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并体现于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及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上。五是甲乙双方对该房产享有的所有权比例。

  以上就是有关“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的相关的内容,当遇到类似的问题时,知更鸟小编认为可以按照上文的思路进行分析。首先是确定房屋的所有权状态,然后分清夫妻房产过户属于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最后再整理夫妻房产转让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谢谢您的阅读。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民事权利最基本的分类)

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2023年民法典婚姻法释义)

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轻微伤赔偿费用一览表)

商家卖假货赔偿标准(卖假货的立案标准)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最新党内警告对子女的影响)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6485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