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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 房屋租赁纠纷
  • 2021-07-06 15:35:17
  • 泉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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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在平时租房是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引起日后的房屋租赁纠纷,一旦遇到纠纷都是比较令人头疼的,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问题。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以下将由知更鸟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1、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3)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

  2、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3、其他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二、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三、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

  (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由知更鸟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主要包括损害赔偿纠纷、租金支付纠纷以及其他形式的纠纷三种。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知更鸟律师!

 

起诉租房纠纷要准备什么东西

  租房纠纷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但很多人在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常常会吃哑巴亏。其实面对这样的纠纷如果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协商,就再好不过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那么,起诉租房纠纷要准备什么东西?下面,知更鸟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租房纠纷要准备什么东西

  1、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义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被告工商查询的材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3、证明房屋租赁关系的证据: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房屋的租赁合同等。

  4、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支付房屋租金转账凭证等材料。

  5、根据案情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租房合同的主体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3、租房合同的期限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三、租房纠纷起诉要什么流程

  1、在这里你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你本人的身份材料、证据。

  证据的话,一般是找出你们当初签好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是没签过合同的,那么就得找找其他能够证明的证据了。

  2、这里你还需要交受理费用为50元。如果说事实证据充分,那你很容易胜诉。

  在拿到判决书后15天内,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还你押金的,那么你还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你要先准备一份起诉状,这个起诉状上就写明要求屋主退还押金的请求等。

  不过,你要是不会写的话,那么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来撰写。

  4、然后去屋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核材料受理后,就会给应诉通知书,接着你就等着开庭就行了。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针对“起诉租房纠纷要准备什么东西”,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综上可知,如果我们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按照上文中所列出的材料一一准备。同时,我们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

恶意加租能诉讼吗

  相信大家都希望在租房的时候能遇到一个善良的房东,但如果不幸的是,自己遇到的房东恶意加租,能不能通过诉讼来维权呢?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以及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以下就跟着知更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恶意加租能诉讼吗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让房东减租或者恢复正常的市场价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按请求作出相关的判决。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权属有争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三、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

  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为1年,起诉超过1年的,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查明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的,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恶意加租能诉讼吗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让房东减租或者恢复正常的市场价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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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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