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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监护责任 侵犯被监护人的财产权

  • 子女监护权
  • 2021-10-19 02:32:07
  • 辛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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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监护责任 侵犯被监护人的财产权

弱智的周某父母去世后,作为他监护人小姑妈不仅不给予其关怀,反而使用他的医疗帮困卡为自己看病配药。近日,应周某大姑妈的申请,杨浦区法院判决撤销周某小姑妈的监护人

 弱智的周某父母去世后,作为他监护人小姑妈不仅不给予其关怀,反而使用他的医疗帮困卡为自己看病配药。近日,应周某大姑妈的申请,杨浦区法院判决撤销周某小姑妈的监护人资格。

  周某今年34岁,自幼弱智,未婚。父母均去世后,他便入住昆山市的一个敬老院。2003年12月起,周某随他的大姑妈共同生活。2004年2月法院指定他的两位姑妈为共同监护人。

  但是,周某的小姑妈并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周某随大姑妈生活后,小姑妈一次也没去看望过他,还拖欠生活费不付。周某的大姑妈曾于2004年两次诉至法院,要求小姑妈给付生活费。不仅如此,周某的小姑妈还擅自使用地区为照顾残疾人而颁发的医疗帮困卡,用于自己看病。为此,周某的大姑妈于2006 年1月10日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小姑妈的监护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几年来,周某的小姑妈不仅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对周某的监护职责,且擅自使用周某的医疗帮困卡,致使周某不能享受政府部门给予残疾人的医疗帮助。据此判决:撤销周某小姑妈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某大姑妈为唯一的监护人。




司法考试民法之监护

母法条: 民法通则: 16,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母法条:

      民法通则:

      16,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8,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相关法理:

      监护的性质一般认为是一种职责

      知识点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 父母:父母离婚不影响其成立(取消情况: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明显不利),取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

      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 无人数限制

      指定监护人:1,有关组织指定,2,人民法院指定

      前者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一经指定,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监护人:通过委托协议

      其他监护人:亲友:自愿/征得有关组织同意

      有关组织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比较有关人员范围和顺序

      3,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身体健康/照顾生活/进行教育和管理/保护和管理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进行诉讼

      4,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依申请可撤消监护资格

      子法条:

      民法通则

      17,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通意见: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进行诉讼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4,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候,可将……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饿顺序,前一顺序的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由有关组织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8,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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