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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割

  • 离婚房产
  • 2021-11-24 12:55:02
  • 什邡律师

本文由什邡律师,具有15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的分割?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分配

情况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况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

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孩子不是夫妻双方的私人物品,不能像分割房产那样去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相对来说,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要比房产的分割简单一些,抚养权是父母亲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去争取的,但是房产这不一样了。而且,对房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协商处理。

男方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可能是一方为过错方,也有可能是双方都有过错。在我们的认知中,犯错就会受到惩罚,在婚姻纠纷案件中也是一样,法律规定过错方需要向未过错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那么男方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男方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

  男方如果是过错方,有家暴或者婚后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同时可以凭男方过错的证据,主张得到赔偿。

  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女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有哪些

  我们所说的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 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就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三、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 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 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介绍男方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男方为过错方,女方应该要提供过错证据,法官判决都是有理有据的,搜集证据才是伸张权利的重要步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知更鸟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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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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