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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啥意思(医疗保险是什么样子的)

  • 法律知识学习j
  • 2023-04-11 00:50:01
  • 手动整理

本文由每日一条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医疗保险是什么呢文章目录:

医疗之宜,医疗之痛,大多数人的医疗保险并不保险


没有人愿意去医院,但有的时候不得不去医院,而且必须非去不可!


而现在,许多退休老人,为了买点常用的药品,需要到医院找医生开单在医院拿药。而要想拿到药,医生需要知道你是什么病、什么症状,然后才可开单。而要知道这么,就必须要进行一番检查,且不仅仅是抽血验血那么简单,甚至CT、共振、半套、全套什么的检查来一遍……于是乎,本来凭着医保卡可直接在附近医保药店可购买,三五八分钟、十元二十元,完全药品到手,结果,可能光检查就需花上一百元、二百元甚至更多,至于挂号费也可能就超过了药品费,而这些大都自费,非医保所报,而药品费也可能较药店贵半倍甚至一倍,当然,这药品费是医保卡直刷的。


而什么是医保?民间有说法:本来十元钱可解决的病痛,结果经医保一转,得至少花费一百元才可解决问题。这一百元,医保60%,即患者自费四十元,于是乎,还得大呼三声:感谢!感谢!感谢医保好政策!至于那多开支的九十元,是如何分配或者说瓜分的,没有人细说深究。有人说,患者自费用的四十元,十元治病,十元贡献政府,十元肥领导,十元养药代表。


其实,患者何止多出三十元?其检查费无大小,也许一百元,也许五百元。


而所有的检查,不仅对患者一点好处没有,反而受苦受累,甚至小病疲劳出大病来了。


而到医院去买药,运气好,所有科室不排队站班,也得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而运气不佳,三五个小时把人搞得晕头转向,方才下地。


现在的医疗条件的确高大上,而且医保也相当不错……只是,医疗成了一座大山,压得患者们,包括普通民众喘不过气来,甚至一病贫困,一病无望!


而现在所有的医疗,是见钱治病,无钱不会救死扶伤。甚至紧急救命的时候,钱没有到位之前,根本就置之不理。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不知逝去了多少生命。


至于本来十元钱的药,买到一百元二百元,甚至一千元,打击是打击了,处罚是处罚了,但根绝不了,高价药、天价药、贵族药仍然充满医药市场。


至于中医的望闻问切无需西医的各项检查,而将患者医治痊愈,现在只是极少数中医生可办到。包括一些有名气的中医生,没有各项西医的检查报告,几乎甚至不会看病。


而现在的医疗,到处有医院、诊所、诊室,但都是头重脚轻,所有资源都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县级及以下医院,几乎不被患者所重视,逼不得已才会无奈进入,如果不是医保的本地就近报销,估计稍微大点的病痛全部攻到城市、大医院就诊。


人们希望,仅有医保是不够的!因为虚高医疗,包括虚高的药价,特别是虚高的检查费,就是有医保。患者也要多出数倍的医疗费,即本来一百元可治好的病,结果除了医保报销,还要多花费三百元,甚至更多,因为还有额外不能报销的检查费,一百到一千说不准。


所以,一病来,患者的积蓄花耗一大截,甚至借债走向贫困。


所以,民众特别希望全民全面免费医疗。但几乎所有的代表委员都说国家不可能负担起来。


而一边却是国富、国富、国富,贪官、贪官、贪官。


难道就不能从源头抓起吗?医疗不可市场化,医生医疗人员工资高保障,必须先救死扶伤,必须是医生只看病不创收,必须是低药价,必须检查费无须患者负担,只检查需要检查的项目,必须振兴中医,必须中西药有机结合,必须加大乡村的医疗服务……总之,一切医疗为了人民,患者仅仅是力所尽及负担必需的医疗费,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教育、养老,不致于因病而贫困,真正是医疗保险全保险,哪怕是无能力全民全面免费医疗。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究竟是属于储蓄还是属于保费呢?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钱,究竟是属于储蓄呢?还是属于保费呢?严格意义上来讲,它既不是属于储蓄,也不是属于保费。我们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且按照高标准来进行消费,通常在职人员就是按照这样的一个标准来进行交费,因为你个人承担2%的缴费比例,那么作为工作单位,至少承担6%~10%左右的缴费比例,最终形成了我们医保的正常待遇。而有一部分的缴费,也就是你个人缴费的这2%,就会划入到个人医保账户当中,这完全是属于你个人的钱。


所以这个钱按照意义来说它不是属于保费因为你可以自由支配可以去购买药品可以去门诊就医结算代替现金支付但是他也不属于储蓄虽然说从同等意义上来说所以这个钱,按照意义来说,它不是属于保费,因为你可以自由支配,可以去购买药品,可以去门诊就医,结算代替现金支付,但是它也不属于储蓄。




虽然说从同等意义上来说,它和储蓄有相通之处,但是储蓄是以现金的方式来使用,你可以购买任何商品,但是我们医保卡当中的余额既不能够当成现金支取,也不可以去购买任何商品,只能够专款专用,只能够用作购买药品或者是门诊就医结算,等相关的医保费用支付。有些人认为它和储蓄是比较的接近和类似,当然这一点我是不否认的。毕竟这个钱如果说你长期不使用它,会一直累积下去,你的余额也会越来越多,和储蓄存款确实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但不同的地方是在于储蓄存款是可以购买任何商品,而我们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不能够购买其他商品的,你只能够购买药品,如果说你在药店去购买其他商品,实际上相关的监管部门也会以这种违规消费来进行处理,对于我们个人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说是不建议大家去这样做的,再加上很多地区的药店,实际上已经不允许销售,第三方产品通过医保卡的形式来支付,所以说我们只能够去购买药品或者是门诊就医结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保账户里面,大部分人可能从今年开始。划转的金额是有所降低,之前有些人每个月动辄一两百块钱,甚至两三百块钱。但是从今年开始整体的发展标准是有所降低的,绝大多数地区的人群可能仅仅只有几十块钱,尤其是退休人员,那么每个月所划转的金额和标准相对都是比较偏低的,仅仅不过只有几十块钱。


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退休人员的消费,毕竟医保卡当中的钱减少了,那么自己也就不愿意去大量的购买药品。这实际上对于很多退休人员,甚至包括在职人员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毕竟自己账户当中的钱减少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消费的过程中可能就会有一定的控制。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2月财经新势力##中国产业名片##了不起的中国基建#



甲类乙类要分清,报销标准有不同

编者按






我国现行职工医保制度已有20多年历史,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其中,统筹基金主要提供住院、门诊大病和部分慢性病的医疗保障,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用支出。这种“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有其特殊的历史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尤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个人账户保门诊小病”局限日益凸显。




当下,共济保障改革势在必行。




国家医保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区通过市级统筹为主,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在门诊保障方面的能力,减轻个人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的负担。




大连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科学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医保改革。




好政策要有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的好落实。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推出8项便民惠民措施,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获得方便可及的医药服务。




即日起,将围绕这些便民惠民措施推出系列解读,确保广大参保群众吃透、用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医保改革便民惠民措施系列解读之十二




自今年1月1日起


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以来


职工医保的门诊待遇


打破病种和年龄限制


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


均可按政策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




广大群众在为政策利好点赞的同时


也很关注各类药品的报销标准问题


为此


记者专门采访市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


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


教大家明明白白读懂相关内容




▌什么是甲类药品?什么是乙类药品?


▌答: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甲乙类药品在医保报销上有何不同?


▌答:一般来说,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医保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乙类药品需参保人按一定比例个人先承担部分费用(也就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剩余的费用再按比例报销。具体来说:




▼ 甲类药品(非集采产品)报销金额=药价×报销比例。




举例:假设一种医保甲类药品,价格10元,报销比例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下同),那么报销金额=10元×80%=8元。也就是说,医保基金报销了8元钱,个人负担2元。




▼ 乙类药品(非集采药品)报销金额=(药价-药价×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报销比例。




举例:假设一种医保乙类药品,价格10元,先行自付比例10%,报销比例为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那么需要个人先承担的费用是10元×10%=1元,报销金额=(10元-1元)×80%=7.2元,报销后个人自付1.8元,加上之前个人先行自付的1元,个人自付费用合计2.8元。




▌为什么有的甲类药品有先行自付比例?


▌答:前述问题“二”中的药品报销政策是针对非集采类产品。参与集采药品中,有经梯度降价医院可挂网采购、但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非中选品种。此类药品无论甲类还是乙类,都设置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中,医保甲类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为10%;医保乙类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为20%;医保谈判抗癌药另行确定先行自付比例调增幅度。








温馨提示


医保药品信息“掌上”就能查




具体涉及医保目录药品的类型及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可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自助查询。


查询路径


↓↓↓


“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



服务大厅



我要查



药品目录



检索具体药品通用名



显示相关信息




关于集采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限额等信息可在“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内查询。






编者按






我国现行职工医保制度已有20多年历史,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其中,统筹基金主要提供住院、门诊大病和部分慢性病的医疗保障,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用支出。这种“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有其特殊的历史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尤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个人账户保门诊小病”局限日益凸显。




当下,共济保障改革势在必行。




国家医保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区通过市级统筹为主,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在门诊保障方面的能力,减轻个人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的负担。




大连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科学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医保改革。




好政策要有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的好落实。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推出8项便民惠民措施,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获得方便可及的医药服务。




即日起,将围绕这些便民惠民措施推出系列解读,确保广大参保群众吃透、用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医保改革便民惠民措施系列解读之十二




自今年1月1日起


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以来


职工医保的门诊待遇


打破病种和年龄限制


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


均可按政策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




广大群众在为政策利好点赞的同时


也很关注各类药品的报销标准问题


为此


记者专门采访市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


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


教大家明明白白读懂相关内容




▌什么是甲类药品?什么是乙类药品?


▌答: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甲乙类药品在医保报销上有何不同?


▌答:一般来说,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医保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乙类药品需参保人按一定比例个人先承担部分费用(也就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剩余的费用再按比例报销。具体来说:




▼ 甲类药品(非集采产品)报销金额=药价×报销比例。




举例:假设一种医保甲类药品,价格10元,报销比例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下同),那么报销金额=10元×80%=8元。也就是说,医保基金报销了8元钱,个人负担2元。




▼ 乙类药品(非集采药品)报销金额=(药价-药价×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报销比例。




举例:假设一种医保乙类药品,价格10元,先行自付比例10%,报销比例为80%,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那么需要个人先承担的费用是10元×10%=1元,报销金额=(10元-1元)×80%=7.2元,报销后个人自付1.8元,加上之前个人先行自付的1元,个人自付费用合计2.8元。




▌为什么有的甲类药品有先行自付比例?


▌答:前述问题“二”中的药品报销政策是针对非集采类产品。参与集采药品中,有经梯度降价医院可挂网采购、但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非中选品种。此类药品无论甲类还是乙类,都设置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中,医保甲类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为10%;医保乙类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为20%;医保谈判抗癌药另行确定先行自付比例调增幅度。








温馨提示


医保药品信息“掌上”就能查




具体涉及医保目录药品的类型及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可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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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采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限额等信息可在“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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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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