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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终奖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最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 法律知识学习j
  • 2023-04-06 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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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怎么算?怎么交?附2023年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汇总!

年终奖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人辛苦了一年,拿到个不错的数,却发现发到手里少了一大截。


有个朋友吐槽,说他拿了一笔6万多的年终奖,发在12月份的工资里,结果被扣了2万多的税。


而他的哥们拿了一笔8万元的年终奖,却只交了7千多的税。


这个朋友表示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这特么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明明拿的钱比较少,交的税却比较多?为什么多拿一块钱,要多交好几千?为什么年终奖使用了税收优惠,实际却交了更多的税?


相信不少网友对于年终奖缴税的问题也有类似的疑惑,今天我们来把这事儿理顺了!


1年终奖个税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表⬇️




举个例子:


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在计算税款时,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500元;其次,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查找3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最后,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纳税额。


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张的全年奖应纳税3990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年终奖计税方法选择




1、纳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到底选择哪种计税方法更划算呢?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


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


有两种选择:


  • 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
  • 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



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




在年度汇算时:


  • 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

  • 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



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避免因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情况。




但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后,可能无须缴纳税款或者缴纳较少税款。




因此,不同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2、怎么选择更划算?


年终奖个税怎么选择更划算呢?参考建议如下:


1)工资年收入6万以下的群体,将年终奖并入当年工资所得,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




2)工资年收入12万以上的群体,用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有时反而更加划算。




3)而对于工资年收入8-12万之间的群体来说,可能要考虑三险一金的个人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的总体扣除。如果扣除部分多的话,可以考虑“并入综合所得”;如果扣除部分少的话,建议“单独计税”。




大部分群体默认会采用【单独计税】的计算方式,因为在每年3-6月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可以通过个税APP对年终奖先选择综合计税方式,看应纳税金额,先不要提交;然后再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看看纳税金额,对比看哪种纳税金额低,就选哪种计税方式!




今年年终奖预扣预缴时多缴的个税可以在明年个税汇缴时进行退回。




3、单独计税方法限制


国税发〔2005〕9号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填写过,则切换所属月份再填写保存时会提示。(摘自《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2年11月))




4、汇算清缴操作




(1)正常情况如果您仅有一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该笔奖金可以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




如您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您留意。您可根据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汇算申报》)




举个例子:




某居民个人,上半年在集团工作,取得上年度年终奖,可以按照单独计税预缴个人所得税;下半年工作调动到子公司,取得当年年终奖,可以按照单独计税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选择:


  • 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 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另外一笔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 不能选择两笔都不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即使集团和子公司在同一个月份发);
  • 更不能一笔奖金部分单独计税,另外部分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2)特别提醒:2021年已经并入工资薪金的一次性奖金是否还可以调整为单独计税?(今年的话就是2022年,可以作为参考)


山东税务对此有所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税款。


如确实属于扣缴单位发放时合并到工资缴税的,建议联系扣缴单位进行更正申报。


补充:


如果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收入、扣除或者缴税信息与我实际情况有出入,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与您的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确实为扣缴义务人申报错误,由其办理更正申报后,您再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的扣缴义务人已经注销或者无法联系,您可以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办理年度汇算,但请您务必保存好相关资料,后续税务机关可能会与您联系核实。您也可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到相应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3、年终奖个税有哪些坑?怎么避开?


话说回来,虽然年终奖缴税优惠了不少,但也埋着不少坑。


先举个例子,如果年终奖是3.6万,36000/12=3000,应纳税36000*3%-0=1080元。


但如果年终奖是36001元,36001/12=3000.08元,应纳税36001*10%-210=3390.1,足足是前者的3倍多!


大家发现了没,首先,差了1元其实是跨越了一个计税区间。前者对应的税率是3%,后者对应的税率是10%。


月薪也会有这个问题,那为啥月薪个税不会这样跳跃呢?因为月薪计税本身就是用应纳税所得额去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而年终奖是用应纳税所得额的1/12去找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去乘以税率,但是速算扣除数却只扣了一倍,而没有扣除12倍。


这样的坑点发生在每个计税区间临界点,也就是3000元、1.2万、2.5万、3.5万、5.5万、8万,乘以12个月对应的年终奖金额就是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


那么,如果跨越了这些临界点,年终奖至少应该是多少,到手金额才会比这些临界点多呢?


答案很简单:在任何两个相邻的临界点之间,年终奖越高,到手金额越高。


所以在上述相邻的两个临界点之间,我们要找到一个均衡点,使得这个点的到手金额和前面的临界点一样多,超过这个点之后,到手金额就比它多了。


我们以(3.6万,14.4万]这个区间为例,假设这个点的年终奖金额是X。


那么36000-(36000*3%-0)=X-(X*10%-210),可以得到X约为3.857万元。


同样的道理可以得到其他的均衡点分别为16.05万元、31.83万元、44.75万元、70.65万元、112万元。


对应的踩坑区间就是(3.6万,3.857万]、(14.4万,16.05万]、(30万,31.83万]、(42万,44.75万]、(66万,70.65万]、(96万,112万]。


发年终奖的时候,金额最好是避开这些区间,要不就会发生“明明应发金额比较多,但到手金额却比较少”的情况。


4年终奖申报选择


对存在一笔或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会给予“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的功能中,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


可以自行决定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并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所以我们要逐个计税方式测算应纳税额多少,选择应纳税额最少的!


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办税”页面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后,则进入填报界面;




(二)选择申报年度后,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三)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红字提示,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界面】;




(四)此时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 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单独计税。



选择一种方式后,界面会跳转至收入纳税明细页面。




(五)根据选择的计税方式不同,会计算出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分别选择两种方式后,查看税款计算情况,然后选择最为合适的计税方法。




(六)在最终确认申报前,可随时点击左上方“返回”重新操作。




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您可视需要自行选择。












朋友圈刷屏的“年终奖”,权威的政策解释来了

最近几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被“年终奖”的个税优惠政策消息刷屏了。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2021年最后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重点有三条: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新政策有何变化?对打工人来说,年终奖单独计税影响多大?还有哪些好消息值得关注?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一问:新政策有何变化?


事实上,早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时,为保障新税法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免予汇算清缴、股权激励收入单独计税等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简单理解就是为了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考虑到也有部分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能无需或仅需缴纳很少税款,单独计税反而会增加税负,因此,国家规定了“二选一”政策,可以自行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完全平移了原有的过渡期政策,优惠力度不变、政策操作不变。国家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对原有过渡期税收优惠作出延续的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为,必将有效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问:年终奖单独计税影响多大?


人们普遍关心,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影响到底有多大?


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年终奖、绩效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用收入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并单独计税。


举个例子:


假设辛女士2021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公司在2021年1月向其发放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辛女士如果选择将12万元的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则其2021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6万元(20万元 12万元-6万元),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则辛女士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35080元(26万元×20%-16920)。


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辛女士应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即每月1万元(12万元÷12),按月换算后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因此,辛女士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11790元(12万元×10%-210)。同时,辛女士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4万元(20万元-6万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则其综合所得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1480元(14万元×10%-2520)。综上,辛女士2021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3270元(11480+11790)。


不难看出,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辛女士需要缴纳的个税更少了。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已成为一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当前疫情影响下,延续该政策,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


三问:新政策还有哪些利好?


■纳税申报更便利


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纳税人2021年—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再举个例子:


假设2021年度甲、乙、丙、丁四位居民个人的年收入均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度四位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0万元、11万元、13万元、16万元。经计算,甲需要补税300元、乙需要补税500元、丙需要补税300元、丁需要补税500元。


根据现行规定,由于甲和乙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需要汇算清缴。丙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这样,只有丁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同时补税金额超过了400元,需要就其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获得股权激励的企业职工继续单独计税1年。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分析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继续适用单独计税优惠,有助于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形成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联合制作:人民日报麻辣财经工作室




麻辣财经:定了!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这两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被关于“年终奖”的消息刷屏了。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重点有三条: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新政策有何变化?年终奖单独计税影响多大?还有哪些好消息值得关注?麻辣财经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优惠力度和政策操作不变,释放政策红利为纳税人减负


事实上,早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时,为保障新税法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免予汇算清缴、股权激励收入单独计税等政策。


关于推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政策,简单理解,是为了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考虑到也有部分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能无需或仅需缴纳很少税款,单独计税反而会增加税负,因此,国家规定了“二选一”政策,可以自行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


“公告明确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完全平移了原有的过渡期政策,优惠力度不变、政策操作不变。国家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对原有过渡期税收优惠作出延续的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为,必将有效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影响到底有多大?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年终奖、绩效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用收入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并单独计税。


举个例子,假设辛女士2021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公司在2021年1月向其发放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辛女士如果选择将12万元的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则其2021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20万元 12万元-6万元),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则辛女士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35080元(26万元×20%-16920)。


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辛女士应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即每月1万元(12万元÷12),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因此,辛女士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11790元(12万元×10%-210)。同时,辛女士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4万元(20万元-6万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其综合所得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1480元(14万元×10%-2520)。综上,辛女士2021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3270元(11480+11790)。不难看出,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辛女士需要缴纳的个税更少了。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已成为一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当前疫情影响下,延续该政策,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


两种情况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公告明确,纳税人2021年—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举例来说,假设2021年度甲、乙、丙、丁四位居民个人,他们的年收入均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甲和乙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0万元和11万元,甲需要补税300元,乙需要补税500元;丙和丁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3万元和16万元,丙需要补税300元、丁需要补税500元。


根据现行规定,由于甲和乙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所以不需要汇算清缴;而丙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这样,只有丁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同时补税金额超过了400元,需要就其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这样规定可以带来纳税申报方面的极大便利。


此外还有一些利好值得关注,比如获得股权激励的企业职工继续单独计税1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继续适用单独计税优惠,有助于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形成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表示。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联合制作:人民日报经济社会微信公号)



这两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被关于“年终奖”的消息刷屏了。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重点有三条: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新政策有何变化?年终奖单独计税影响多大?还有哪些好消息值得关注?麻辣财经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优惠力度和政策操作不变,释放政策红利为纳税人减负


事实上,早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时,为保障新税法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免予汇算清缴、股权激励收入单独计税等政策。


关于推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政策,简单理解,是为了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考虑到也有部分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能无需或仅需缴纳很少税款,单独计税反而会增加税负,因此,国家规定了“二选一”政策,可以自行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


“公告明确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完全平移了原有的过渡期政策,优惠力度不变、政策操作不变。国家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对原有过渡期税收优惠作出延续的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为,必将有效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影响到底有多大?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年终奖、绩效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用收入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并单独计税。


举个例子,假设辛女士2021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公司在2021年1月向其发放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辛女士如果选择将12万元的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则其2021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20万元 12万元-6万元),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则辛女士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35080元(26万元×20%-16920)。


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辛女士应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即每月1万元(12万元÷12),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因此,辛女士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11790元(12万元×10%-210)。同时,辛女士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4万元(20万元-6万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其综合所得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1480元(14万元×10%-2520)。综上,辛女士2021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3270元(11480+11790)。不难看出,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辛女士需要缴纳的个税更少了。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已成为一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当前疫情影响下,延续该政策,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


两种情况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公告明确,纳税人2021年—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


举例来说,假设2021年度甲、乙、丙、丁四位居民个人,他们的年收入均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甲和乙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0万元和11万元,甲需要补税300元,乙需要补税500元;丙和丁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3万元和16万元,丙需要补税300元、丁需要补税500元。


根据现行规定,由于甲和乙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所以不需要汇算清缴;而丙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这样,只有丁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同时补税金额超过了400元,需要就其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这样规定可以带来纳税申报方面的极大便利。


此外还有一些利好值得关注,比如获得股权激励的企业职工继续单独计税1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继续适用单独计税优惠,有助于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形成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表示。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联合制作:人民日报经济社会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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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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