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f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民法通则最新版全文解读)

  • 法律知识学习f
  • 2023-02-15 16:25:01
  • 手动整理

本文由张家港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邻地通行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相邻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100条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条沿用了《物权法》第87条的规定,未作修改。本条是基于现实需要在不动产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上设定一项辅助义务,从而限制其权利的行使。

法信· 裁判规则

1.法院在审理农村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时,应考虑涉案土地的性质、农户自行调整土地行为的效力、相邻权的行使条件和法律效果

——胡立国、程金平诉袁新华相邻关系纠纷案

案例要旨:

相邻通行法律关系,不仅涉及相邻权问题,还涉及地役权以及地役权与相邻权混杂所呈现出来的多种复杂状态问题。相邻权并非独立物权,其有限性在行使条件和法律效果上均有明显体现。在审理农村相邻通行纠纷案件过程中,应考虑涉案土地的性质、农户自行调整土地行为的效力、相邻权的行使条件和法律效果,以及在相邻权与地役权混杂情形下如何适用法律追求最佳审判效果等诸多问题。

案号:(2019)皖08民终690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20年第2期

2.相邻方并不必须从相邻的土地中间通行且并没有侵占道路,不构成侵害相邻通行权

——江祖总、江土福相邻通行纠纷案

案例要旨: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双方的土地相邻,中间原有一条泥巴路,相邻一方到三级水泥路的路段经过相邻另一方的土地旁边,现在这条泥巴路已经不存在,并且已被另一条相邻的水泥路替代,相邻另一方就在水泥路旁边,通行方便,并不必须从相邻土地中间通行。相邻一方也并未侵占路面,故恢复道路原状、排除妨碍的请求不应支持。

案号:(2021)桂13民终592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1年8月11日

3.相邻一方将双方共用的通道用墙壁隔开,妨碍另一方店铺经营活动的,应恢复原状

——郑义锡与金成顺及延边成宝国际商务大厦有限公司、延边成宝百货有限公司相邻通行纠纷案

案例要旨:

相邻各方当事人应互谅互让,友好相处,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案涉通道,历史上即存在,经现场勘验,相邻一方将双方共用通道用墙壁隔开,不仅妨碍另一方的商铺经营活动,客观上对另一方所有的商铺经营亦造成一定影响,故法院判令恢复原状。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调整(民法通则最新版全文)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民法总则和通则的时间)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2023年民法典全部内容解读)

民法通则解释全文(民法典条款释义)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民法通则适用意见全文)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民法通则最新版全文解读)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3021530085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