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f

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疑难问题(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法律知识学习f
  • 2023-03-10 21:00:01
  • 手动整理

本文由河北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前言:

《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权威审判指导丛书,全书聚焦民法典司法适用,详解315个民事审判实务前沿争议问题,回应民法典增规范与司法实践疑难要点,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期推送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刊载的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14个实务问题解答(2022版),欢迎分享、转发和收藏。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14个实务问题解答

实务问题一

问: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而“逸失利益”既非现实权利,也非固有利益,而是向后发生的未来可预期的收人损失。因此,仅仅从字面上将民法理论上的“继承丧失说”作望文生义的理解,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遗产”,是不正确的。从赔偿请求权的角度分析,“死亡赔偿金”既然是对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家庭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前提当然是受害人因侵权事件而死亡。从时间顺序来看,应当是死亡事件发生在先,对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在后。按照《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和民法理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民法典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

民事责任年龄最新规定(民法典年龄划分标准最新)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民法典承担责任的方式)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最新规定)

民法典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大全)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最新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疑难问题(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3031030478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