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f

不可抗力的定义及其范围(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区别)

  • 法律知识学习f
  • 2023-02-12 04:55:02
  • 手动整理

本文由三明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一、本条的历史由来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条是上述两条整合改造,共做出了两点改进:

第一,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中的“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调整为“不能履行民事义务”,既精简了语义,又增加了法律的融贯性,体现了总则在《民法典》中的统率与纲领作用。

第二,将《民法通则》附则中关于不可抗力定义的规定,一并在“民事责任”一章中加以规定,标志着立法技术的提升。

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修改为:“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注意与本条规定均有一定差距。

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受当事人意思所支配的现象,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

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利益,维护过错原则作为民事责任制度中基本归责原则,体现民法的意思自治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人们在从事交易时,充分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合理地解决风险损失的分担问题,从而达到合理规避风险、鼓励交易的目的。

如果完全因为不可抗力这一阻断因果关系的外来原因,导致行为人不能履行民事义务,则其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也表明了行为人不履行义务没有过错。相反,如果行为人因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又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所造成之损害而承担责任,不仅无法与过错责任原则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无助于发挥法律对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而且达不到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补救其所受到的非法损害的目的,也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不可抗力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上对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的定义及其范围(不可抗力法律规定适用范围)

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及范围(司法上的不可抗力的原因)

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及范围(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的定义是什么(法律不可抗力的含义和特征)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不可抗力的定义及其范围(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区别)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3021230008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