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f

2023黑龙江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计划生育新政策)

  • 法律知识学习f
  • 2023-02-06 20:25:01
  • 手动整理

本文由阜阳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三、将第十二条中的“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修改为“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

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三个子女中有残疾儿的”。

删去第一项、第四项。

四、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所需经费由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负担;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地区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予以适当补助。”

六、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六条,将第二款中的“医疗、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

七、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十八条,删去“孕情、环情检查”。

八、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九、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删去第一款中的“宣传”。

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删去第一款中的“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十二、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黑龙江计划生育条例是怎样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2023黑龙江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计划生育新政策)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3020629893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