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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仲裁协议而仲裁的情形?没有仲裁协议而仲裁的情形是什么

  • 劳动法
  • 2024-04-19 0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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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审查认为应当不予执行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由于商事仲裁与劳动关系仲裁不同,所以管辖法院级别也不同。

商事仲裁的执行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而劳动争议仲裁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执行。

虽然对于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提供证据,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经法院合议庭审查后,也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法的;

4.裁决所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以及法院认为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判决不服,胜诉的几率大不大

劳动仲裁胜诉几率是难以预测的。

如果劳动仲裁失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打赢仲裁官司

谢谢分享工作生活困忧,小哥乐意助力你共商解决之路:

首先说明,没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结果,但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第一步:先熟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以上材料是不难提供的,自身都可以解决了。

第二步: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的凭证或相关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表格记录等;

(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有标志的工作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物品;

(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四)工作、学习、活动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建议,望能相助,如果需要,继续关注小哥维权动态,共同探讨解决方法。

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做

谢邀!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劳动仲裁”胜算机遇很大,你的工资卡的转账记录是否为“工资明细”,如果仅只是普通转帐的话,你很难主张;我在下面列了相关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去申请劳动仲裁要举证的证据,你可以对照着看看;

2、你能找相关同事问到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就可以去工商局的官网上查询到公司法人是谁;

3、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够3年的话,试用期约定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此公司这点就是违法行为。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仲裁先要解除合同再仲裁么为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后再申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都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种类: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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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5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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