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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笔录,仲裁笔录可否作为一审证据

  • 劳动法
  • 2024-05-12 08: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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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会留记录吗

是的,劳动仲裁会会留下记录。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对受理、调解和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记录。具体而言,劳动仲裁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理登记表: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争议的事实和依据等。

2.调解记录:包括调解过程的记录和调解协议的备案等。

3.裁决书:包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认定、裁决结果和裁决理由等。

4.其他记录:包括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卷宗等。

这些记录是劳动仲裁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可以作为裁决依据和证据材料。在劳动争议解决后,相关记录会被归档保存,因此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进行查询和复查。

劳动仲裁打卡记录多少天才有效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打卡三个月以上的考勤纪录,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考勤记录系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之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仲裁过程中注意事项如下:

1、遇到单位提供伪证时不用慌张,仔细分辨,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方面来考虑质证。

2、质证时,不要简单的说不认可,不具有真实性等概括性的语言,要说明具体原因,最好能指出其一些不符合常理,不符合事实的,甚至矛盾的细节,必要的时候可以提供证据来支持,这样就引导了仲裁员的判案思路,限制了仲裁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有利于自己的主张被采信.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调阅劳动仲裁笔录当事人有权吗

可以调阅不需要保密的材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关于庭审笔录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有明确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此外,根据《仲裁法》第48条的规定,仲裁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仲裁庭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总的来说,庭审笔录是记录庭审过程中各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内容的重要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庭审笔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庭审过程,并经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确认。如有遗漏或差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申请补正。

仲裁庭审笔录与当事人陈述不符

仲裁庭审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庭审活动情况,特别是对各方当事人开示证据,质证,陈述事实及法律适用等发表的意见发言,并当庭交由各方当事人一一核对,记录无误的应签名证实,有错误遗漏的当时指出,当时纠正,这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核对签字,就不能再以仲裁笔录记录有误来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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