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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孩子宅地基(离婚后孩子的土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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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0 1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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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宅基地,这个常识你知道吗?

宅基地使用权对权利人的资格有一定限制。因此,离婚案件若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往往会涉及较为复杂的问题。


离婚时如何分割宅基地,这个常识你知道吗?


一般来说,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都会涉及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随意转让。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随意转让。所以,对于宅基地上房屋进行分割时,法院也会考虑宅基地使用权。一方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那么应当给予另一方一定经济补偿。

离婚时如何分割宅基地,这个常识你知道吗?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离婚时如何分割宅基地,这个常识你知道吗?

如果夫妻离婚,有特殊的宅基地分割原则和分割方式。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徐晓倩律师提示您: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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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农村宅基地及自建房屋在拆迁后,离婚后女方能否分割安置房?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一种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随着现在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的越来越快了,国家政府兴修高楼大厦和新的建筑物,难免会造成很多的房子和土地会被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况。

拆迁可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但拆迁后的纠纷也是比比皆是。比如,在婚姻纠纷中,城镇居民离婚主要是对房屋产权做出分割,而农村宅基地以及地上自建房屋在拆迁安置后,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安置房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因离婚引发农村房屋纠纷的案件。

王某和张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因双方均属二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常因琐事发生矛盾,至2015年再次发生矛盾后一直分居。现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被告张某于1990年曾在某地自建三层楼房一栋,后因政府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开发,张某自建农房属于征收范围。2014年,被告张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房屋登记于张某名下。

婚前农村宅基地及自建房屋在拆迁后,离婚后女方能否分割安置房?

安置房

本案中,张某婚前个人自建农房婚后拆迁,安置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性质是否因婚姻的延续而发生转化?

有人认为,案涉房屋虽是张某婚前个人农房,但婚后进行拆迁并办理房屋产权,且婚后经过双方管理并使用,该房屋应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也有不同意见表示,案涉安置房产是对张某婚前个人自建农房的补偿,在王某未支付对价,也未做出过贡献之情形下,并不因双方婚后共同管理和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我国习惯上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一方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案中,张某的安置房产来源于婚前个人自建农房,王某未支付对价,亦未做出过贡献,动迁部门在动迁安置未考虑王某的人口因素,且双方未对夫妻财产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应认定为张某的个人财产。

如何理解本案中的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本案中的安置房也可以理解为是对张某自建农房的补偿,或者说是自建农房产权的权利延伸,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因此,该自建农房属于张某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为拆迁安置,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张某个人财产。

婚姻的延续是否会使房屋性质发生转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登记于张某名下安置房,不因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生活不代表就是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已不再确认婚后8年可以平分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置,离婚后就要平分,一方取得房产,给付另一方市场价值的房价。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属于个人所有。

离婚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针对宅基地的问题,我们比较熟知的就是一地一宅,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面积不能够超出相关规定标准。如果想要申请宅基地,可以是以下条件:

1.当地农村户口无宅基地;

2.农村居民和成年子女需要独立离开户口,原有宅基地低于入户标准的;

3.想建房但无宅基地的退休职工、干部、退役士兵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亲属。

4.原有宅基地因城市规划被征收,但无其他宅基地。

离婚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宅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将原有宅基地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到户的;

2.超生;

3.每户的孩子都有一处宅基地;

4.户口已迁出;

5.年龄不到十八岁。

在城市规划和规划体系中,农村居民宅基地实际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覆盖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如果你想申请宅基地并获得批准,你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农村户口和农村户口本地人,没有宅基地。

申请宅基地不需要去派出所办理户籍。如果村委会拒绝户籍申请,必要时会向镇里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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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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