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f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 法律知识学习f
  • 2023-03-20 22:00:01
  • 手动整理

本文由西藏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附:

违约与精神损害赔偿*

——兼评程鹏诉紫薇婚庆服务社婚庆服务

不到位应退还部分服务费和赔偿精神损失案

目 次

一、引 言 五、对诘难的回答

二、案情梗概 六、比较法的考察

三、裁判要旨 七、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救

济途径及适用衡量

四、本案的先导意义 八、结 语

一、引 言

对于在侵权场合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现今无论在我国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上已无疑义,换言之,在这一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而对于违约场合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与否,即受害人得否基于对方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持否定立场的观点占据主流地位。笔者在此问题上持肯定立场,认为基于违约受害人亦应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余地。从法理上讲,法律给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救济与否的客观依据应是精神损害事实的存在,而不应以是基于侵权还是违约的请求权为标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损害事实的存在,对于依侵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即使有侵权的行为存在,如果没有精神损害事实存在,受害人也是不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更有甚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按照该解释,给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不仅要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存在,而且还要求精神损害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同样对于精神损害,依照侵权可以得到赔偿,而依违约就不能给予救济,实在有违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事实上,对此持否定论者,也并没有站得住脚的实在根据,而无非是以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为论据,这种区别不过是一种理论化的结果,也就是说,它是对生活现实的主观反映。反映现实的理论具有科学性,但这种科学性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迷信主观的东西,反过来无视作为理论源泉的现实,要求现实来适应理论,无异于削足适履。况且,正如德国当代民法巨擘拉伦茨(Larenz)教授指出的,“法律之适用,非纯为概念逻辑之推演,实系价值评断及当事人间利益之衡量。”[1]诚然,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特殊性,基于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相比基于侵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受到更多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前者与后者相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可能性要小、难度要大,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得出在违约场合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余地。刊载于《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0辑的《程鹏诉紫薇婚庆服务社婚庆服务不到位应退还部分服务费和赔偿精神损失案》,[2]颇具典型意义,对确立基于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将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再一次扮演了以实践推动理论发展的角色。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精神赔偿标准一般多少钱(民法典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释义)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2023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三条(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3032030716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