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九台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行政答辩状,是被告人或上诉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针对原告或被上诉人在起诉、自诉或上诉状陈述的事实、理由、请求,进行答复、辩解和反驳的诉讼文书。
(一)标题“行政答辩状”。
(二)首部1.答辩人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如属法人或是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
2.答辩案由:应写明对何人起诉或上诉的何案进行答辩。
(三)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
具体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和看法,以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抓住关键问题,在阐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准确的法律条文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书证、人证、物证,完全或者部分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及证据;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正确裁判。
【四)尾部
包括致送机关名称、答辩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具状日期。
(五)附项
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书证、物证份数。
答辩人(一审被告):××市××区工商局,地址:××市××x×街××段××里××号。
法定代表人:朱××,男,系××区工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赵××,男,1950年7月出生,汉族,系××区工商局副局长,现住××市××区××街××号,办公室电话:××××xx,邮政编码:××××××。
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我局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如下答辩。
一、上诉人所从事的经营贸易活动,违反了国家法律,与《×××××》第×条第×款之规定相违背,应当受到罚款处罚。我局工作人员在查验上诉人与其客户的经济合同时,发现上诉人有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即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贸易活动。我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在获取确凿证据之后,经我局局委会研究决定,给上诉人予以相应的行政罚款处罚,并在正式向上诉人告知,并现场将处罚决定书予以送达。
二、我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合法正确,没有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首先,我局确认上诉人违法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详见调查材料)。近年来,上诉人未经工商部门许可,多次违法从事贸易活动。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到,曾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其实,他们只是找到××单位一位领导,这位领导写了一张便条,他个人认为可以经营。但这不属他的管辖范围内的事,况且,他的批示,又不代表他所在单位,而上诉人经营范围问题,归我局管理。故××领导的批示无效。其次,我局对上诉人违法经营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即《×××××》第×条第×款的规定进行合法处罚,没有对上诉人进行非法侵害。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