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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作前提
1.甲方具备有效的房产中介运营资质、商品房代售、代理相关的运营资质和证书,并保证有效性。
2.乙方具备个体工商户执照,具备独立咨询、推广、信息传递等业务服务能力。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需获得咨询、推广、信息获取等需求事项。乙方依托个人能力及技术水平,为甲方就上述服务事项提供资源及业务办理。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所服务事项均以双方合作形式完成,乙方所履行的合作方式均不形成与甲方的劳务或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服务合作行为依托个体工商户法律进行保障,就合作的最终成果独立享有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房产信息及由乙方获得提供给甲方的房产信息、客户信息进行违法宣传和操作。
5.乙方必须保证通过从甲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及相关资源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不从事有害于甲方公司名誉和房屋业主利益的行为。
7.乙方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二)合作期限与费用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为合作期。
2.通过乙方的服务,甲方完成对房屋信息的出租/出售后及其他有效服务事项的办理完毕后,将甲方有效获得的交易佣金的 %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服务费用结算。
4.其它服务项目费用收费标准将另行说明。
(三)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出租/出售信息并能够结合乙方自有资源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在甲方提供的业务平台中促成甲方完成与客户间的最终成交。
2.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房产出租/出售过程中正常的宣传和中介服务工作。
3. 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看房人员或租赁/买方额外收取的费用。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信息的保密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使用任何信息。
5. 鉴于本协议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而并非劳务及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对乙方另行作出工作时间、制度规范方面的要求。但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事项,均自愿同意每日定期组织会议就合作事项办理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交流,甲方也有义务就己方业务边界及需求向乙方进行详细说明。甲方对最新行业动态、市场情况向乙方进行有效指导,以便于乙方能够更好完整服务事项,达到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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