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绍兴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2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最近有小伙伴
在后台咨询
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讲解
▼
当事人在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时,应当明确选择具体的破产程序,并按以下内容准备申请材料。
✅
载明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联系方式,并说明选择何种破产程序、破产原因与破产经过;
✅
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或公安局出具的三个月内主体证明文件;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
✅
载明债权信息,包括债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债权数额、债权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载明债务信息,包括债务人姓名、联系方式、债务数额、债务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
分类载明各类财产名称、财产取得方式和时间、财产价值、是否与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担保等信息,并准备好各类财产证明如银行卡、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明、保险保单等。对于无权属证明的财产,请记录成册并附照片,并分类汇总;
✅
载明收入类型(例如工资、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银行账户、现金支付)、收入数额、收入来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租户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分类提供相关凭证(例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
载明每一个案件的案号、程序类型、生效时间,并附相应法律文书;
✅
载明所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扶养费数额及支付时间、是否有其他共同扶养人等信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
载明雇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数额、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证明;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