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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遇到劳动仲裁时,感觉为什么要花费那么长的时间?相关法律上说的最长60天是摆设?在这里,我们看下标准的劳动仲裁流程和时间节点是怎么样规定的,您所在城市的劳动仲裁委能做得到吗?
1、没有劳动合同,需要确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订签订、执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3、公司辞退、辞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4、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待遇等发生争议的;
5、对于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
这是贯穿整个劳动仲裁过程中的,毕竟调解达成一致是最便捷的,并且由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公司不遵守,员工可以直接去起诉。
当然,公司和员工双方也有权不同意调解,从而继续走劳动仲裁流程,这是双方的权利。
一般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如果有证据,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并且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对应份数的材料,也就是劳动仲裁委要一份,然后被申请人各一份,我们全部交给劳动仲裁委,然后由他们送达给被申请人。
1、劳动仲裁申请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详细的事情经过和理由;
2、员工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等;
4、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等;
5、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被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等。
1、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公司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仲裁请求,以及对应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目录、证据来源、证据所要证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