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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很多小伙伴就提出了一些疑问:
现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
退休时怎么区分工人与干部身份?
已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未缴够15年,劳动关系应该怎么认定?
不要着急,今天小编给你带来详细解答。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上面提到的都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原版规定。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重申: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