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嵊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现就珠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上述措施实施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