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99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 a99
  • 2021-11-02 16:03:34
  • 吉安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吉安律师事务所,具有7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知更鸟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推荐: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99/163487.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下一篇:没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