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62

法院离婚纠纷判决依据有哪些

  • a62
  • 2021-08-21 16:43:44
  • 永州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永州律师事务所,具有12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诈骗罪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共同犯罪的相关认定

共同犯罪等于共犯吗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哺乳期内的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法院离婚纠纷判决依据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62/58047.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9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篇:没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