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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信用证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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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03 13:36:20
  • 文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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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那么就需要充分掌握此罪构成要件的内容,然后才能据此判断实践中的某个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下面,知更鸟小编带来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告诉你怎么认定信用证诈骗罪,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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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其中,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是主要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是次要客体。基于此,我国刑法将信用证诈骗罪纳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这说明信用证诈骗罪不是普遍的财产犯罪,与普通诈骗罪是有区别的。本罪的次要客体——财产所有权对于本罪的量刑有着关键作用,如所侵犯的财产数额大小就直接影响着本罪的量刑幅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信用证及其附随的单据、文件(一般表现为伪造、变造的信用证及其附随的单据、文件,作废的信用证)和公私财产。

(二)信用证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4种形式: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的。伪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行为人仿照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形状、格式、规格、内容等,采用印刷、描绘、复制、拓印等方法,非法制作虚假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行为。变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行为人对真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采用涂改、剪接、挖补等方法,改变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内容、条款等,使其成为虚假的信用证的行为。行为人既可以使用由自己伪造、变造的上述物品,也可以使用由他人伪造、变造的上述物品。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作废的信用证,是指因不具备有效条件而被放弃使用的信用证。如过期的信用证,无效的信用证,可撤销的信用证经有撤销权人撤销的。行为人如果明知是作废的信用证而使用的,则构成本罪,反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作废的信用证而使用的,则不构成本罪。

3.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的。骗取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骗取信用证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在著名的衡水信用证诈骗案中,梅直芳等犯罪分子就是采用向中国农业银行衡水支行提供虚假的“引资”承诺书和“合作伙伴”名单等手段,骗取了高达100亿美元的信用证。无论行为人采用何种方式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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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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