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保护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提起离婚诉讼:
受害方可以直接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可以此作为法定离婚理由提起离婚诉讼。
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实际物质损失赔偿。
证据收集与保存:
受害方应及时报警,确保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等作为法庭上的关键证据。
收集并保留医疗记录、照片、视频、录音等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保护令:
在离婚诉讼期间,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加害方实施进一步的家庭暴力行为或者骚扰、跟踪等行为。
财产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尤其是考虑到家庭暴力对受害方的生活状况和经济能力的影响。
子女抚养权: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官通常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若加害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可能会影响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受害者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联系律师协助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充分利用社区、妇联、司法机关等各种社会资源和支持系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地方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等也可能提供调解服务或出具证明材料支持受害者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