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离婚诉讼

离婚的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 离婚诉讼
  • 2021-12-29 13:55:01
  • 平度律师

本文由平度律师,具有15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的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专业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
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离婚起诉的情况应当由双方根据实际的离婚原因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离婚的相关情况不能认定和处理的,则还需要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判罚处理,特别是对于子女抚养权和离婚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来裁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多少时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涉外婚姻登记是什么意思(国际婚姻办理流程)

离婚起诉书范文(女方离婚起诉状标准范本)

合肥房产律师事务所(比较出名的律师事务所推荐)

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免费模板)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的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7195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