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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 财产分割
  • 2021-09-25 16:59:00
  • 盖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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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沈阳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沈阳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收费的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注意事项

共有关系的形成,需要注意;其一,当事人之间成立共有关系(按份或共同)时,确定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其二,存有共有关系的当事人,就再共同取得的财产性质(共同还是按份)的区分。

共同共有的形成,脱不开“家庭关系”的外衣,故继承关系有时起主导,共同共有在持有期间虽能摆脱份额的束缚,若完成分割,势必要经过“份额”清算,某种程度上演变为“按份共有”或“单方持有,其他人持份额对价出局”。

若返回到物权法中,共同共有的规定,只调整夫妻共同财产、合伙人共同财产、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等问题中的物权内容;然,《物权法》并未规定共同共有物的分割标准,须将共有物形成共有的过程融入,即上述“其一、其二”。

即共同共有在《物权法》上规定的笼统而模糊,需要结合其他法律关于共有关系的具体类型的法律规定,才可以得到实际适用;譬如夫妻共同共有,结合《婚姻法》第17条,夫妻二人是均等。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期间双方购买的房产,如果未经登记的,则按投资比例进行分割已成共识,但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甚至明确登记为共同共有财产,双方出资与登记的情形又不一致的时候如何分割,存在不少争议。

离婚财产的案件如果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房产的总额进行一定的收费,这个收费是有着一定的收费标准的,法院必须按照该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如果当事人选择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的处理的,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律师费用。

离婚后一年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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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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