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财产分割

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 财产分割
  • 2021-09-24 18:33:02
  • 凭祥律师

本文由凭祥律师,具有12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安置人口的安置房产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的所有属性来认定,如果安置房是婚前财产则不应当进行分隔,只属于一方所有。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二、其它情况

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在前面的陈述中,已经讲清楚,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不管是不是补偿差价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列入分割范围。但是,由于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由于市场价格的影响,已经比获得安置房时要高出很多,此时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财产分隔与财产认定的所有属性有直接关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财产是不随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所有属性的,所以离婚时,如果是个人财产则不应当进行分隔,还是按照原来的所有属性分配。具体的财产分隔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多长时间能结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8856.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