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结婚登记

辽宁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 结婚登记
  • 2021-07-09 14:42:47
  • 营口律师

本文由营口律师,具有11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辽宁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1、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必须按《条例》第九条规定持有关证件、证明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写,但当事人必须签名并按指印。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非上述人员的,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职工单位不能出具或无正当理由不给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经本人申请,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2、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登记,也可由当地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我省,但在我省有《暂住证》和固定工作,要求在我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持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村、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给当事人现住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委托书。

 

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离婚登记

  我国的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扶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出具:(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出具;(一)本人的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精神病人。如果不能确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登记时应当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4、如果当事人有不予离婚登记情形或者不具备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件、作出虚假声明、由他人冒名顶替或单方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

  5、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7、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 3 4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辽宁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29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