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涉外结婚

原配偶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 涉外结婚
  • 2021-07-06 19:57:40
  • 香港律师

本文由香港律师,具有11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配偶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原配偶为外国人的一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后, 双方重新和好并要求复婚的, 其登记手续和结婚登记手续相同


 

 

华侨或港澳台居民同内地居民结婚怎么办

  涉及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结婚问题,根据不同的婚姻缔结地分为两种情况。

  1 、华侨在中国境外的结婚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

  2 、在中国境内华侨、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

  因此类婚姻主体无涉外因素,婚姻缔结地又在我国境内,因此,除结婚具体手续上有些特殊外,法律适用上均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的是: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是其指定的机关。

  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上述指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原配偶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75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