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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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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05 08: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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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康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古代皇家为何婚姻多乱伦?
  2. 什么是三无婚姻?
  3. 男女未婚同居违法吗?

古代皇家为何婚姻多乱伦?

古代帝王的婚姻确实乱,在春秋时期就已经非常普遍了。齐桓公的女儿齐姜,最早嫁给了晋武公,武公死后她又嫁给了晋献公。她还被晋献公封为了夫人,生下太子申生。

后来晋国发生骊姬之乱,太子申生被杀,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逃出了晋国。重耳逃到了齐国后,齐桓公又把一个女儿嫁给了重耳,后来还被封为夫人。夷吾逃到了秦国,秦国护送夷吾回国继承了王位。秦穆公夫人就是晋献公的长女,也齐姜的女儿。秦穆公算是夷吾和重耳的姐夫,但是秦穆公又把一个女儿怀赢嫁给了夷吾的儿子公子圉。

怀赢为什么叫怀赢,并不是她叫怀,而是公子圉继位成为了晋怀公,她是晋怀公夫人而非妾。但是晋怀公继位后背叛了秦国,秦穆公为了扶植公子重耳,一口气嫁给了他五个女儿,包括怀赢。

在春秋时期,齐姜是诸侯最喜欢的联姻对象,不仅仅是齐国强大,而且齐姜都非常美貌。在《诗经》中就有提到:“岂其娶妻,必齐之姜”。《诗经》上从来不吝啬对齐姜美貌的赞美,对庄姜美貌描写道:“手若柔夷,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仅仅这一段就出了五个千古流传的成语。

宣姜

但是因为齐姜引起的风波也一直不断,卫庄公在位时,卫宣公就和卫庄公的妾夷姜私通,并且生下一个儿子,为了掩人耳目寄养在乡下。

庄公死后,宣公继位,宣公的元配夫人受到冷落,夷姜被宣公封为夫人,其子公子伋被立为太子。夷姜死后,宣公又向齐国为太子伋求取宣姜。宣姜和其妹妹文姜在齐国本来就以美貌著称,各国诸侯纷纷讨好齐僖公,希望求取齐姜。

卫宣公为公子伋迎娶了宣姜之后,发现宣姜果然漂亮,他就自己霸占了宣姜,并且封宣姜为夫人,并且为生下公子朔和公子寿。公子朔想要做太子,于是诬告公子伋要谋反。

宣公原本就想要立公子寿为太子,决心杀掉公子伋。于是派公子伋出使齐国。并且派人扮成强盗,准备杀掉公子伋。宣姜让公子寿通知公子公子伋逃跑,公子伋觉得既然父让子死子不得不死,于是拒绝了公子寿的好意。

公子寿无奈只好灌醉了公子伋,然后他代替公子伋出使齐国。结果在路上被强盗杀害,公子伋看到公子寿的尸体悲痛欲绝,他认为是自己害了公子寿,于是公子伋也自杀了。于是公子朔被立为了太子,后来继位卫惠公。但是公子伋的人认为公子朔害了公子伋,于是发动了叛乱,赶走了卫惠公。

卫惠公跑到齐国找自己的舅舅齐襄公搬来救兵,回国重新夺取了王卫。齐襄公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为了安抚卫国诸公子,又把宣姜嫁给了卫惠公的异母哥哥公子硕,要知道宣姜当时已经是卫国太后了。后来宣姜又为公子硕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分别成了国夫人,两个儿子里面一个成了卫戴公,一个成了卫文公。你说这卫国王室出门怎么打招呼?

卫国因为宣姜的问题,内乱不断,因此还被戎狄灭国,还好齐桓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又帮卫国复了国。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卫国后来还有一个宣姜。这个宣姜也惹出不少麻烦,最后被卫灵公诛杀了。卫襄公的夫人,卫灵公嫡母也叫宣姜,很多人在写历史的时候都搞混,认为她也是齐僖公的女儿,并且认为是卫灵公霸占了太子的儿子。其实卫灵公是在公元前540年出生的,齐僖公在公元前698年就去世了。两者相差了将近两百年。

其实宣姜本也没错,好心好意的通知公子伋结果还赔上了自己的儿子,但是后世对她的评价却不太好,这事能怪到人家一个女子头上吗?

文姜

但是她的妹妹文姜就不一样了,这可是很有主见的主。她在《诗经》中也是毁誉参半,她和自己哥哥齐襄公有着不伦之恋,后来嫁给鲁桓公后,仍然割舍不下。在一次鲁桓公出使齐国的时候,正好撞见她和齐襄公在行苟且之事,齐襄公就杀掉了鲁桓公。

桓公死后,文姜在齐国居住了很长时间,鲁国拥立她的儿子为鲁庄公,太后一直住在他国也不算个事啊?鲁国好说歹说才把她劝了回来,但是她却住在齐鲁的交界处,不肯离开,齐襄公也常常以围猎的名义和她相会。

文姜虽然行事荒诞,但是却非常善于处理国政。她在齐鲁边界上遥领鲁国内政,把鲁国管理的很好。在她的治理下鲁国迅速成为了春秋时期的军事经济强国。

在《诗经》中有有很多篇描写文姜的故事,有赞美她的美貌的,有批评她荒淫的,也有赞美她的政绩的。总之算是毁誉参半吧。

先秦时期乱,其实后来的朝代也都未必好到哪里去,北齐就不用说了,有人说他是鲜卑文化造成的。那刘宋呢?刘裕可是正儿八经的汉朝皇室后裔,刘骏有烝母的记录,刘子业和刘楚玉两人的不伦之恋都公开了。刘子业还强娶了自己的姑母,还把她封为贵嫔。

说到底其实这个事还是因为帝王家无人约束,一个个在登基之前都非常安分,在登基之后就暴露出来了本性。高阳在登基之前表现的像个傻子,刘子业登基之前谨小慎微。有些东西还是关在笼子里好一些。

什么是三无婚姻?

什么是三无婚姻?

三无婚姻,是无话、无性、无爱的婚姻,是现代婚姻生活的一种状态。即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无话可说,在身体上无爱可做,在精神上无爱可言。

无话可说

婚姻的第一杀手就是婚后没有共同语言。

结婚后,夫妻在漫长的柴米油盐生活中,逐渐的在情感上以自我为中心,降低了对方的情感要求,忽略了彼此情感交流,造成双方没有共同话题。长此以往,双方遇到问题了,不去解决,产生矛盾了,不去解释。其结果,轻则彼此疏远感情冷漠。重则,直接导致“冷暴力”滋生。

夫妻双方一旦进入"无话可说"的状态,就必须及时主动去解决:1.主动沟通,改变自身心态。尽量找到两人共同点、共同兴趣,慢慢提高两人沟通欲望。2.主动分享,学会示弱。降低姿态主动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在给彼此寻找台阶下的同时,让彼此更加接近。

无爱可做

常言道,“食色,性也”。无性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要知道,性,不仅只是为了繁衍后代。它同时也是促进夫妻关系和谐的调和剂。无性婚姻不仅会让夫妻疏远,更重要的是容易引起怀疑和揣测,会变得敏感多疑。这种状态,对女人来说,是一种无声的伤害,对男人来说,是一种无息的折磨。

面对无性婚姻:1.平时可以多做一些亲密动作,接吻,拉手之类的。也可以买好情趣内衣,在床上给他准备一个浪漫惊喜,这些都能增加性趣。2.不能以性为惩,平时吵架归吵架,不能用性作为惩罚。

无爱可言

夫妻双方在一起久了,会觉得生活平淡没有激情,日子叠日子,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压力,让彼此都看不到未来,从而都失去了对方的关心、照顾、呵护。老人、孩子,甚至是各种家庭关系,使婚姻生活变成了“凑合”,每天能做的就是苦苦的坚持,苦苦的熬,等熬白了头,也就熬到了头。

“凑合”的婚姻是感觉不到幸福和快乐的,在婚姻生活中想得到爱与被爱的幸福,就要做到:1.相互鼓励,让彼此在生活中的点滴成绩都能得到最大的认可。2.相互体谅,让彼此因压力发泄出来的负面情绪,都能得到最多的体谅。3.相互信任,不要因外界灯红酒绿的诱惑,给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而产生信任危机。

总之,无话、无性、无爱的婚姻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只要我们能共同努力掌握经营之道,摆脱“三无婚姻”并没有想象中的难,只要用对方法。一切问题也都能迎刃而解。

男女未婚同居违法吗?

谢邀!

你这个不属于健康养生类的问题,但我还是回答一下。

一、什么是未婚同居?要分清楚三种情况。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有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般我们说的未婚同居主要讲的是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种未婚同居在现在的都市生活比较普遍。特别是外出打工者聚集的地方,双方基于各种原因会选择未婚同居在一起,互相照顾、互相帮忙,彼此温暖对方。

二、未婚同居,要具体分析是否有配偶等情况。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此时,对于形成事实婚姻的婚姻状态,法律是给予保护的,此时的未婚同居并不违法。而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如果未婚同居,但可能会有财产等其他方面的纠纷发生,建议事先咨询相关律师,处理财产问题。

好了,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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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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