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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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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3 1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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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康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民事执行中存在债务连带责任关系。当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总公司需承担兜底责任,即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一、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公司破产小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看,一般小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注销后债务要怎么承担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不能清偿部分不需要再承担,并且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股东和公司共同承担,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

四、公司债务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业承担,不够的话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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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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