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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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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5 14:19:10
  • 珠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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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起诉决定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 “微罪不起诉”,笔者认为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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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新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是有权利对违法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的,如果公职人员因为一些失误导致做出错误的处罚决定时,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同时也会给其生活和工作上带来诸多不便,那么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政策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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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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