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64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规定吗

  • a64
  • 2021-08-24 11:59:53
  • 日喀则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日喀则律师事务所,具有14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的规定,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因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而不是适用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诈骗罪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共同犯罪的相关认定

共同犯罪等于共犯吗

夫妻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规定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64/61011.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9月26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热门阅读

  •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德国uid分割是怎样的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