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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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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21 13:40:15
  • 广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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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是对方所有的过错都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若是不满足相应的条件,即使对方有过错,法院也不会判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什么呢?下面知更鸟小编为您解答。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

  2、行为人存有过错。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律师推荐: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人身、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神损害,也就失去了赔偿的前提。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产生的损害后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该违法行为与感情破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以上就是对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什么的回答,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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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9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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