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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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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3 18:11:49
  • 乐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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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主意

  2007年4月的某一天,张兰到我的办公室咨询。

  我一进会议室,她就问我:“你们做律师的,怕得罪人吗?”

  我一愣,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问她:“您是什么事需要我们律师帮助?”

  张兰眼圈一红,眼泪差点儿掉下来:“我和女儿现在快没法活了,没有人能帮得了我们,那个没良心的花钱把所有的关系都搞定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您别急,慢慢讲。”我一边安慰,一边递过手巾纸让张兰擦擦眼泪。 原来,张兰和李备1996年结婚。刚结婚那阵儿,夫妻感情还不错。可随着李备的公司生意日益兴隆、收入的增加,李备回家的时间越来越不正常。开始还是越来越晚,后来干脆就彻夜不归。即使在家,也对张兰爱理不理、态度冷淡,家里大事小事漠不关心,甚至孩子生病也不在意,觉得都是“小事儿”,抵不过他的“大事儿”。 2003年5月,双方又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这一次,李备对张兰大打出手,吓得女儿躲在一边大哭。这之后,李备几乎一星期才回家一两次,而且每次都是回来就睡,睡了就走,甚至是来了不到10分钟,拿点儿衣物就走人。 考虑到女儿还小,张兰不愿意离婚,总是想着得过且过,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 2005年9月,李备回来后,又因为张兰询问他住在哪里,而显得不耐烦,并因为不想管女儿学习成绩的问题而被张兰数落了几句。不料,张兰的几句埋怨可捅了马蜂窝,立即又遭到李备的一顿暴打。张兰被打得浑身多处淤青红肿,实在无奈,被迫起诉到了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虽然一审开庭过程中,李备同意离婚,却不同意张兰的共同财产分割的主张。并且,张兰在诉讼中不仅发现李备对于离婚早有准备,而且早已与第三者同居,并在松江购买了别墅以夫妻名义同居,还与第三者有了一个小男孩。李备不仅转移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利用威胁、利诱等办法恐吓张兰的证人和制造伪证,甚至法官也表态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处理不了这么多的法律关系争议,需要另外提起N个诉讼解决共同财产争议。 就李备的重婚问题,张兰也向公安机关报过案,但公安机关以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不构成立案条件”为由不予立案侦查。面临证据不足、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现状,张兰无奈地撤回了离婚诉讼。 撤回诉讼后,张兰心有不甘,又找到了我们,希望我们能给予帮助。

  这个案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需要认真准备—— 第一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的转让、公司的经营利润、李备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李备在郊区购买别墅的实际产权人情况等。 第二项,是关于李备是否构成重婚以及构成重婚的取证工作。律师认为,由于李备离婚准备工作较为充分,加之很多共同财产的处理都要涉及第三人,都不可能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得到处理。 律师给张兰出了一个“隔岸观火”的主意。我们告诉张兰,从现在开始,在与李备接触过程中,要表现出一副失望、没有信心、怨天尤人的姿态,甚至可以委托中间人“低三下四”地“哀求”李备“可怜”一下张兰母女,好像显得没有办法了,让李备继续“玩火”,不加防范,张兰再收集相关李备重婚的证据。在机会成熟之时,采取措施,通过追究李备的重婚罪给予李备压力,达到财产合理分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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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7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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