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货车取消营运证

  • a123
  • 2021-11-29 11:10:44
  • 仙桃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仙桃律师事务所,具有12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8年将取消办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国家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手段,加强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事中、事后监管。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推荐:两个月的婴儿算超载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货车取消营运证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123/23947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星期一
下一篇:没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