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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虽然该条项中没有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穿凉鞋驾驶机动车,但目前市场上凉鞋的品种很多,比如高跟凉鞋、无带凉鞋等,若驾驶人穿着这种高跟或无带等凉鞋驾驶机动车,实际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同样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