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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对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者分别处罚后,合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无证驾驶的,应当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者分别处罚后,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