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危险驾驶严重超载标准

  • a123
  • 2021-11-29 10:34:04
  • 常宁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常宁律师事务所,具有12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超出法律规定准载标准30%的就是严重超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超出所规定的核定标准30%就定义为严重超载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危险驾驶严重超载标准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123/23618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星期一
下一篇:没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