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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不将机动车将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
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
“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对于“强制注销”的机动车如何处理,各地方法不一。
其中北京市对于持有“强制注销”状态机动车的车主禁止其新车上牌业务,即不能在其名下落户新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