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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理是诉讼原则之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最早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也适用于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