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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辩护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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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04 09:16:54
  • 五指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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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任何律师都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打官司的,他们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来保护委托人的最大权益。当涉及到无罪释放的时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该如何写一份让人满意的无罪释放辩护词呢?今天,知更鸟小编将为大家推荐一份该辩护词的范文,请看下文。

无罪释放辩护词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推荐: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

受本案被告人赵某某的委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涉嫌贪污一案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与本案的审理。介入本案后,通过会见被告人了解相关事实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详细审阅卷宗材料,特别是通过今天的庭审调查,我认为起诉书所指控的赵某某贪污罪名不能成立。现发表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一、庭审查明的基本事实

1、“设施使用协议”,自2002年10月10日产生,直到赵某某走后没有大的原则变动,一直延续至今(商场的说明、商场给上级党委的报告及相关证言可以证明)。

2、赵某某被调入商场前是一个司机,非国家工作人员,调入的目的即是承包该商场一楼。

3、“设施使用协议”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是商场落实政府政策的产物,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协议签订的主体是商场同赵某某个人。

5、该协议的表述及协议双方认可的原则是:“缴足支部下达的年度设施使用费外,其余由承包者自行支配”(所谓死包或定额承包)。

6、承包后,历史遗留的部分商品由赵某某负责处理,债务也由其承担。两者相比较,商品比债务少了8万余元,不存在国有资产的投入问题。

7、商场在“设施使用协议”之外,给了赵某某必要的资金支持(利息由赵某某承担)。这些资金非赵某某抢、骗或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而是商场的主动支持行为。

8、在赵某某经营期间,一楼职工得到了实惠,160多名职工都有了饭吃。

9、在赵某某经营期间,足额上缴了协议规定的设施使用费(个别情况商场给予了减低),双方对此无任何争议。

10、在赵某某离任(调到另一商场任常务副总经理)解除该“协议”时,双方进行了交接,一楼不但没有不良、残次商品,没有债务,而且尚有利润。赵某某也曾提出过对这些利润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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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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