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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怎么进行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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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03 13:29:36
  • 青岛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青岛律师事务所,具有8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论在法院进行任何的诉讼聘请律师都是不错的选择,律师有很强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如果不幸被卷入某种诉讼例如集资诈骗诉讼,我们在充分了解集资诈骗罪以后,还需要和律师一起掌握好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的辩护方向和思路,掌握好重点的辩护,那么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就可以更好的为当事人争取更多更大的利益。

一、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辩证一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律师推荐: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1、集资人是否携款逃跑

从实践来看,很多集资人集资到一定程度就与集资款一同消失,给投资人留下的只有租用的几间办公室或者根本什么都没有。如果集资人携带集资款逃跑,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疑问,其就是为了骗取投资人的资金归自己所有。

2、是否挥霍集资款

有的集资人骗来钱以后,不是为了经营,也不是为了按时偿还投资人,而是为了享受,进行挥霍,比如用骗来的钱买豪宅、名车,住豪华宾馆,高档消费,大部分集资款已被集资人挥霍一空,根本无法偿还投资人。如果集资人有这种行为,说明其根本就没有归还投资人的打算,从客观上表现为没有丝毫能力归还集资人,当然符合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3、是否利用集资款进行犯罪活动

集资人如果利用集资款进行犯罪活动,集资行为也就成为其后的犯罪行为的准备活动,刑法不仅要打击集资行为,更要打击其后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4、是否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骗取集资款的

对于集资人是否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应结合集资人自身的情况、对外宣传的内容以及科学研究数据分析来看,不能只看到最后的结果就认定集资人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从实践来看,真正的“明知没有归还能力”大都是集资人根本就不打算投资某一项目,或虚构某一项目,或借他人项目进行吹虚,或其投资项目根本就不可行,或其投资项目根本就没有或很少的利润回报,总之,集资人就是为了通过虚构或虚夸利润回报来骗取集资款,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骗获取集资款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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