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00

贷款诈骗罪法条规定有哪些?

  • a100
  • 2021-11-03 13:19:51
  • 定州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定州律师事务所,具有7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诈骗罪是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犯罪类别,因为诈骗的表现形式和实施方式多种多样,法律对诈骗罪也做了不同的细分规定。在我国能够放贷的主体包括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行为人实施骗取上述机构贷款的行为则会构成贷款诈骗罪。那么贷款诈骗罪法条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律师推荐:立案与不立案有什么区别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相关法律

《商业银行法》规定: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贷款诈骗罪法条规定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a/sndypt/dy1/a100/168381.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下一篇:没有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