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时,法律和法庭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1.子女的最佳利益:法庭始终将子女的最佳利益置于首位。他们会考虑哪一方父母能够更好地满足子女的生活需求、教育和情感发展。
2.惯常照顾者:如果一方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是主要的照顾者,例如在日常生活、教育和情感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法庭可能会倾向于维持这种稳定的抚养安排。
3.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他们的意愿可能会被优先考虑。法律可能会给予子女一定程度的决定权,特别是在监护权和抚养权的问题上。
4.工作和生活稳定性:如果一方父母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能力为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教育和日常照料,法律可能会优先考虑将子女抚养权授予这一方。
5.家庭支持和资源:法庭可能会考虑哪一方父母能够获得更好的家庭支持和资源,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抚养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哪一方父母更适合获得抚养权。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法庭对双方父母、子女和家庭情况的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