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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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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27 16:08:01
  • 长春律师

本文由长春律师,具有9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结婚前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由于现在房价在不断的上涨,虽然有的人会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往往采取的都是按揭购买的方式,即在婚前支付首付款,而在婚后进行还贷。那要是像这样一方结婚前购房的,是否能认定属于个人财产呢?对此,知更鸟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前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3、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婚前购房时应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聘请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父母购房归夫妻哪方所有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精神,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现实中,因为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的情况比较多,同时也比较复杂,此时对房产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是婚前购房的就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当然要是能够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夫妻日后如果离婚,则另一方也是可以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再婚怎么登记婚前财产

  随着大家观念的开放,再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但是关于再婚还是具有比较多的疑惑的,例如最现实的再婚怎么登记婚前财产,这也是存在疑惑最多的地方。下面就让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婚怎么登记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再婚怎么登记婚前财产

   答案是写一份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二、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男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女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因双方均属再婚,各自都有孩子,为了避免婚后矛盾,维护婚姻关系,特订立如下夫妻财产书面协议(约定)。

  1、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前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其他个人用品;债权、股票、期货、银行存款、国库券、其他有价证券;工资收入、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债权等。

  2、双方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在男方名下的财产归男方所有,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婚后财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其他个人用品;债权、股票、期货、银行存款、国库券、其他有价证券;工资收入、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债权等。

  3、双方婚前婚后各自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4、双方各自的财产由各自的孩子继承。

  5、双方共同生活开支由双方共同负担。

  6、双方之间有相互抚助的义务。

  7、本协议(约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三、再婚的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婚怎么登记婚前财产全部内容。经历过一次婚姻的失败之后再婚的话。做婚前财产公证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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