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2022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08-14 02:15:02
  • 手动整理

本文由汉中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知更鸟-做您学习法律知识的百科全书!

【引言】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根据该通知广东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8号)通知深圳市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均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借此契机,讨论一下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8号)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包括或不包括什么?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来看,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什么,放到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来看,就众说纷纭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三项是明确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的。

而在广东省,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除《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外,不存在其他情形;且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工资中直接扣除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则其实发工资实际上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但若在上海市,则情况截然不同。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8号)的规定,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范围除《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外,还不包括“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而在江苏省情况又不一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范围除《最低工资规定》外,还不包括“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但没有对社会保险进行规定。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什么?

1、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若劳动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同时,在前述情况下,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也相应需要调整至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2、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能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继续沿用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将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条款无效,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若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需要保证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若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在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依据。

5、若用人单位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停工生活费的;则需要注意,停工生活费的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因此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停工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

6、若劳动者目前处于病伤假期工资,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因此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日起病伤假期工资的计算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

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处理,用人单位将面临什么后果?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劳动者在收到工资后发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的,实际上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低工资标准多久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虽然《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没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七条也再次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深圳市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8年8月1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以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11号)进行的,距离现在已有3年。

但这主要是因2020年遇到新冠肺炎疫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曾发布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的通知》通知“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因此从目前来看最低工资标准还是以每两年一调为常态。

本次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亮点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第四条提到“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结合此前《广东省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允许新业态从业人员所在平台企业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可见广东省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力度走在各省前列。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用人单位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劳动合规管理的一环;各用人单位都应该重视本次调整,防范在调整的首月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同时,因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概念有所差异,在涉及到跨地域用工过程也需提防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废止了吗(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新版)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农民工薪酬管理制度)

2023最低工资规定(最新年工资支付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最新规定(最新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023年河北工资支付条例)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2022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022081427051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