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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

  • hyxw
  • 2020-03-30 17:26:37
  • 辽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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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

  订婚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很流行的,因为这样就可以在男女双方之间形成相对与公认的夫妻关系,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就会有很多的人因为订婚这一事宜而产生法律纠纷。其实在法律上是基金不支持也不鼓励订婚这一说法的,法律只承认登记结婚的效力。所以,接下来就有知更鸟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问题。

 

  一、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

  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达成的协议。我国1950年《婚姻法》和1980《婚姻法》中,均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订立婚约,只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能够订立。如双方同意解除婚约,即可协议终止婚约关系,一般无需经法律程序处理;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也可以单方解除,只要向对方作出明确表示,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需法律的确认。因解除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此,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什么是婚约?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现阶段,对婚约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

  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三、订婚纠纷如何处理?

  对于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可以分为两类:

  (一)人身方面的纠纷

  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财产方面的纠纷

  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 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 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以上就是关于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问题,婚约就是在我国明见的订婚,虽然这一效率在我国是没有的,但是在很多的实际的案件中,男女双方都是承认这一约束效力的,所以就是在很多时候我们会因此而产生纠纷。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哪些情形不予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婚姻法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对于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下列四种情形分别处理:

一、不许结婚。包括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

二、暂缓结婚。包括性病患者、麻疯病未治愈者、精神分裂症者、躁狂忧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在发病期,传染病在隔离期的;

三、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四、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的性别。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②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禁止结婚: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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