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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最新,婚姻法24条最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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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2 12: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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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新婚姻法24条出台,正在执行的案子,可以翻案吗
  2. 夫妻共同债务24条修改后对已判决生效的案件起作用吗?
  3.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直指婚姻法24条,让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为明确,你们怎么看?
  4. 关于今日说法栏目提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现在完善后还需要增加其他约定条款吗?

新婚姻法24条出台,正在执行的案子,可以翻案吗

不可以翻案。

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据是过去的法律作出的判决。在执行中不涉及案件事实的重新审理和裁断。

二、现行施行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不溯及既往,这也保持了法律的既判力,维护了已经生成的法律准则和社会秩序。

夫妻共同债务24条修改后对已判决生效的案件起作用吗?

最新司法解释改变了举证规则,原来规定由被告夫或妻一方举证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现规定改为由原告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新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不产生影响。

1、法律不溯及既往。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说,不能用新的规定,去调整过去已经发生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法律具有预测功能,就是行为人行为按照现行法律可以确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果法律溯及既往的话,人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就变得无法预测,这样的话,就会妨碍人们行为时的自由。因为,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能够产生确定的法律效力。

比如,醉酒驾驶罪的规定出台以后,不能对之前的醉酒驾驶行为予以刑法处罚。这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

2、已经生效的判决再审时也不能适用判决之后的法律规定。这是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虽然再审行为发生的新的司法解释之后,但是,判决形成于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再审案件不能适用。

3、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已经受理但尚未判决的一审案件,或者已经上诉但是二审判决尚未作出的案件。这是因为判决未生效。对于新的司法解释适用未生效的案件,不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直指婚姻法24条,让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为明确,你们怎么看?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因此,司法实践中,会有大量的按照原来的司法解释原告能够胜诉的案件,将因为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败诉。

1、最新司法解释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原告。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原告作为债权人,其关于夫妻债务的主张若要胜诉,须证明下列事实:

(1)夫或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没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果该项债务超出了其日常生活所需,法院则不会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债务。

(2)如果该笔债务虽然超出了其日常生活所需,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法院则会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债务。

也就是说,原告将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不能完成举证责任的,其关于夫妻债务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一点,正是该司法解释与之前的司法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之前,法院是要求被告即夫或妻一方证明讼争的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就是说,要求被告证明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事实。事实上,证明一个事实不存在,就好比要一个人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一样困难,甚至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最新司法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实施。有人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将引发大量涉及夫妻债务案件的重审。”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该司法解释只是向将来发生效力,而不能对既往发生效力。

最新司法解释最后的内容是,“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这只是说,在今后审理夫妻债务的案件时,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之前的司法解释与本司法解释的,不再适用。

(特别说明:图片均来自网络)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关于今日说法栏目提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现在完善后还需要增加其他约定条款吗?

共债共签是最公平而且最小成本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婚姻家庭安全的方法,还配偶知情权,共同防范债务风险!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违反了民法最起码的公平原则和债的相对性精神,明显导致了权利义务失衡和社会导向发生重大偏差!24条的推定几乎免除了债权人在缔织债务时的一切谨慎注意义务,把债务人配偶打入了地狱!保护债权人利益其实很简单啊,欠条有债务人夫妻双方签字就认定是共同债务就可以了,非要搞举证责任倒置,非要搞一刀切,以牺牲无辜配偶来过度保护债主,债主不需在出借前尽谨慎义务,无论数额巨大无需知会非举债方,只要以夫妻身份为依据就可向不知情的配偶追债,这不就是封建的株连吗?在借款关系中,债权人处于优势地位,其完全可以根据债务人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债权人若欲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实现对自己债权的保障,完全可以要求夫妻共同签字,让配偶知悉并同意,进而共同对债务进行风险防范。否则前先不让对方配偶知晓事后向其追讨,岂非流氓?借条也是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双方,对合同外的其他人不产生约束力,既便是合同义务人的配偶。债权人除了对自己合约行为承担责任外,还应承担由交易产生的风险!而24条不仅把本应由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和注意义务强加给了债务人配偶,还切断了债务人配偶防范风险的一切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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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2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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